作者:盘和林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
近年来,我国NFT(非同质化通证)市场持续升温。NFT作为一项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在丰富数字经济模式、促进文创产业发展等方面显现出一定的潜在价值,但同时也存在炒作、洗钱、非法金融活动等风险隐患。NFT的风险被社会开始关注。
据北京日报报道, 4月1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 呼吁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NFT投机炒作行为,警惕和远离NFT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切实维护自身财产安全。
就在月初,NFT被盗事件也因为发生在明星身上备受社会关注。4月1日,华语歌手周杰伦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其持有的无聊猿“BAYC #3738 ”NFT 已被盗。据区块链安全机构派盾在社交媒体上披露,除1枚“无聊猿”之外,周杰伦持有的其他两个项目“MAYC”和“Doodles”也相继被盗,数量共3枚,截至目前,周杰伦一共损失了四枚价值不菲的NFT头像。根据区块链链上数据追踪,这四枚NFT已经被攻击者售卖,获利约54万美元。
虽然NFT出现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却也掀起了投资购买风潮,黑客通过钓鱼链接,攻击盗取NFT头像,获得54万美元,不禁让人唏嘘。一方面,迅速的转卖,便能获取如此高额差价,NFT增值速度已经秒杀许多真实的艺术藏品,另一方面,能在短期内被盗四枚NFT,不禁让人怀疑,其“算法体系”和“价值”是否真的匹配?
数字藏品不能仅仅关注“稀缺性”
作为虚拟货币的一种,其本质与猫币、狗比等比特币无本质区别,都是通过逻辑算法实现价值价格计算。而NFT的出现事实上是比特币在网络上存在形式的丰富和创新。目前国内的NFT平台都以数字藏品的形式存在,其目的是通过“唯一性”凸显其“价值”。
NFT的作用是给数字资产确权,比如数字艺术品,而国内NFT主要和数字藏品结合,主要是利用了NFT发行的稀缺性,这符合藏品的特征,比如有限发行,权属明确,但一定程度上并没有强调这些藏品的艺术价值,也没有激发用户参与内容创作,所以NFT下的数字藏品只是一个过度模式,并非未来NFT长期发展的方向。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讲,商品的价格或者说消费者所愿意支付的价格,取决于商品的边际效用。所以NFT与数字藏品形式相结合,利用“稀缺性”赋予NFT“高价值”,其背后具有一定的经济学逻辑。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NFT的价值并非是一种被市场多数承认的“价值”,换句话说,NFT的价值是极具有主观性。通俗来讲,水、粮食这些东西,对所有人而言都有保证肌体有活力的作用,因而这种价值是被所有人都承认的真实存在的价值,但是NFT藏品对于普通工薪阶层、贫困家庭甚至是某些投资者而言,其只不过是一堆代码或者资本的游戏,对其而言没有任何意义。
因此,价值的“主观性”使得数字藏品的交易行为也面临诸多问题。目前国内最大的两个数字藏品平台“鲸探”和“幻核”都不允许数字藏品的转售交易行为,中小型的平台是可以私下交易的,数字藏品是否可以转售交易,需要的并非资质,而是法律上对数字藏品的确认。
因为NFT对于数字资产有确权的功能,但确权的NFT数字藏品并不意味着就具备价值。或者在我国法律层面上,对于平台发行的数字藏品是否属于私人物品可交易这一点还没有明确。数字藏品转售交易的主要风险是,当前数字藏品转售过度注重藏品的稀缺性,而忽视藏品的艺术性,或者长期价值,没有价值的交易往往是一阵风,或者激情消费。
NFT产权缺乏立法,投资者需要保持谨慎态度
即使如此,数字藏品平台遍地开花,同时涌现很多企业将发售数字藏品作为营销手段,比如腾讯、小红书、百度等互联网公司也都纷纷推出了NFT项目。作为数字藏品,首先应该是具备原创性和艺术价值,这两点是数字藏品的基础,利用NFT,只是将数字藏品的权属固定起来,如果是原创和艺术价值的藏品,应该是数字藏品营销和交易的合理范畴,但是大多数情况是,许多企业仅仅是利用NFT营销,在市场上占据有利地位和形势。
不过,也有部分企业采取了规避风险的行为。比如微信,便根据用户的投诉,封禁数字藏品公众号平台和封禁了一些小程序,提示的原因是“存在未取得法定许可证件或牌照,发布、传播或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
需要提醒的是,尽管大型的数字藏品平台都禁止交易,数字藏品的炒作和交易现象仍然存在。当前数字资产确权还需要立法推进,尤其是部分数字资产实际上并非原创,在非原创的基础上添加NFT来前行植入权利所有者,这很可能破坏当前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同时,关于平台数字资产的确权还有争议,比如目前缺乏对数字资产概念立法界定和对于NFT的数字资产产权进行界定,以及游戏里面的装备和货币是否属于用户资产等等,对于投资者而言还是需要保持谨慎的态度。
盘和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