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朋友看到这个题目首先看成了NFC,非接触式射频识别技术,用来开感应门或者买东西支付,非也!这里的NFT指的是Non-FungibleToken,字面翻译为非同质化代币。
很难懂是不是?我们用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讲,你在游戏打出了一件罕见装备,甚至是独一无二的,只能为你所有,这就是个NFT具体实例,这样说相信很多朋友就明白了。
NFT的概念由来已久,并非新近才发明出来,只是早期的产品完全由制造者控制,像早期的网游传奇,很多人为了打怪升级日以继夜,为得到厉害的装备雀跃不已,为了防止盗号窃取财产厂方费尽心思。
后来,随着传奇的代码泄露,出现了许许多多的平行”传奇“,最终导致装备的泛滥从而毫无价值。
后来的第二人生(secondlife)则是元宇宙的开山鼻祖,这个平台的特点是一切都是商品,如:人物的动作,皮肤,各种目的的脚本,还有建造的房屋、汽车等等。。。这些都有价格可以买卖,贵的几美元,便宜的几美分。近日,艺术家 Beeple 创作的NFT 数字艺术品《每一天:最初的 500 天》在 2021 年 3月一场佳士得拍卖会上的最终成交价格为6934.6万美元,想必这已经达到数字作品的天花板了。
如同传奇一样,第二人生也遇到了类似的危机,2011年平台上出现了一种叫作copybot(复制机)的代码,持有这个代码的人只要看到什么物品,就可以在自己的物品中复制出同样的东西,数字产权瞬间崩塌。
作为数字产品天生具有可复制性和易于传播性,所以数字加密货币强调的是不可篡改而不是不可复制。
简单的来说数字货币也是可以复制的,李四将张三的硬盘拿来对拷一份,自然就有了相关数据,但这个拷贝只能让李四证明张三拥有这些数据,并不能将张三的所有权改为李四。
同样的道理,NFT也有这类问题,就像上述的6934.6万美元的艺术品,它能不能被复制?肯定可以,只是不能修改画作的细节和拥有人而已,吃瓜看官其实并不关心这幅画是谁所有,只想看看什么画这么贵,看到这幅画的同时,听到这首音乐歌曲的同时,其价值的稀缺性已然失去,所有的拷贝与原版完全相同,拥有者的权益毫无保障。
达芬奇的《蒙娜丽莎》挂在卢浮宫的墙上,谁想去看都要买票,用有限的时间站在画作前欣赏,人多了还挤不进去,它的稀缺性是永远不会被替代,拍再多的照片,临摹的再像也不是原版,但数字作品不同,10010这串数字,任何人照着写下来都全无二致。
综上所述,NFT作品是电商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是想利用其实现价值交换很不现实,若真的想实现货币的功能,依然需要法律法规的保护,归根结底还是回归到货币的根本---信用,有足够强大的信用背书,才是一切货币流通的保障,否则只能作为投机炒作的标的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