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民商事主体在线诉讼区块链存证应用指引、应用庭审程序及规则、应用民事判决书模板
为深化实施《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高效便民、注重实效、安全可靠的在线诉讼服务,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诉讼效率,5月17日,集宁区人民法院召开在线诉讼区块链存证应用相关制度讨论会,结合辖区客观情况和我院审判工作实际,审议通过了《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民商事主体在线诉讼区块链存证应用指引》以及《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区块链电子证据应用庭审程序及规则》《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区块链电子证据存证应用民事判决书模板》三个文件,为我院审理民商事诉讼中区块链存证应用提供了规范的制度保障,同时为辖区内民商事主体应用区块链存证技术提供了规则指引。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民商事主体在线诉讼区块链存证应用指引》引导当事人依法开展在线诉讼,重在指导当事人使用区块链技术对电子证据和书证、物证转化而来的电子化材料进行区块链存证。该指引明确,民商事主体签署在线诉讼诚信承诺书后,向本院提交经过区块链存证并经“内蒙古法院区块链证据核验中心”核验通过的电子证据、电子化材料,可以不再提交电子证据的打印件。这一规则为便利当事人举证、提升审理效率、普及在线诉讼提供了“手把手”指导,是贯彻实施《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的有效探索。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区块链电子证据应用庭审程序及规则》《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区块链电子证据存证应用民事判决书模板》分别对庭审程序与裁判文书中应用区块链存证核验作出规范。进一步提升在线诉讼审判流程的规范性,促进了全院干警理解和应用《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保障了庭审和裁判文书的质量,增强了审判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和公信力。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自2021年8月1日实施以来,越来越多的当事人要求适用在线诉讼程序,向本院直接提交电子证据和电子化材料。集宁区人民法院及时总结经验,制定相关规则和指引,有效提升了司法服务水平,有力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为涉诉市场主体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助力企业健康快速合规发展。下一步,集宁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探索区块链存证核验应用,联合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等机构,进一步提升在线诉讼便利程度,及时高效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为营造稳定公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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