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热气腾腾的NFT界似乎安静了不少!看来,近日官方的两个动作着实给行业吹了不少冷风。
其一,国家文物局相关司室在北京召开数字藏品有关情况的座谈会提出:文博单位不应直接将文物原始数据作为限量商品发售;其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三协会”)联合发起关于防范NFT相关金融风险的倡议:坚决遏制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从严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
无独有偶,据Dune Analytics(区块链分析平台)数据显示,2月份 OpenSea基于以太坊上的交易量为35.77亿美元,较一月份(49.54亿美元)下降近三成,同时NFT成交量为214万笔,较一月份(246万笔)下降13%。而国内近两个月以来,多款数字藏品的
种种事件综合来看,近年大热的数字藏品及NFT市场已经明显感觉到丝丝寒意袭来。自然,NFT艺术也难独善其身。本季春拍,拍卖行也放缓了NFT艺术的拍卖脚步。
01
文物型数字藏品会被禁?
在“万物皆可NFT”的潮流中,腾讯、阿里、网易、京东等互联网巨头纷纷推出NFT交易平台,如“鲸探”“幻核”“灵稀”“网易星球”等,试图早早分一杯羹。这些平台上的数字藏品涵盖了体育、艺术、文化潮玩等多领域。今年各大文博机构也相继入局,这让国内的数字藏品市场看起来一派繁荣。(此前本刊就发文
不过,随着新事物野蛮发展,隐患和质疑也随之滋生,投机炒作的现象也层出不穷。比如数字藏品所有权问题,博物馆有权利交易国家的东西?当前文博类数字藏品多以文物原型通过数字化制作成图片或者3D模型的方式呈现,所谓的数字藏品就是图片数字化处理?还有数字藏品出现“多发”、“滥发”等“撞车”现象。如4月2日,幻核预发售的一款法门寺博物馆名为“唐鎏金双蛾团花纹银香囊”的数字藏品,预告一上架便被藏友指出与Hi元宇宙发行的数字藏品重合,最后作下架处理,给出的原因为“版权方疏忽,出现重复授权”……
这不,国家文物局就出手了!传达的第一个强烈信号:文博单位把文物原型“简单照搬”进数字交易平台,作为限量商品交易的方式或将走到尽头。
如果有
此外,国家文物局此番也进一步提醒,帮助大众或藏家捋清概念:数字藏品≠NFT,数字藏品≠文创。
浙江美术馆馆长应金飞就在雅昌艺术网发表的《NFT的边界》一文中指出:“NFT是为保护知识产权而建,知识产权最重视的就是原创性,所以博物馆界将文创等同NFT的逻辑起点发生了偏差。本质而言,文创和NFT不是一回事。如果只是馆藏文物图片的数字性转化,性质没有发生改变,本质没有解决‘创’的问题,就不能称之为‘文创’。假设某博物馆发行了1万份数字藏品,那么没抢到的人是不是会有质疑:博物馆有权利交易国家的东西吗?严格意义而言,博物馆藏品的数字化本身不能进行二次交易,因为所有权属于国家,如果这方面的界限没有厘清,那么任何机构都可以把图片做成NFT,完全没有限制就会失控。”
当然,我们必须承认,乘着NFT热潮大力推广文博类数字藏品,这对文物IP的数字化、让文物真正走进百姓家起到一定作用。
国家文物局此次传出的另一个信号是:”鼓励创作者基于文物内涵,设计并开发具有艺术性、独特性和稀缺性的文博数字藏品,借助新技术讲好中国故事。“换言之,未来,真正有内涵的”二次创作“的数字藏品的数量将会激增。
02
警惕“击鼓传花”金融骗局
“三协会”给NFT戴上紧箍咒
我们再来看“三协会”最新官宣的倡议。这应该是国内第一篇以NFT为主题,带有自律性监管含义的协会倡议。该倡议里的第一句话就给出了NFT的定义:“非同质化通证”,而不是“非同质化代币”。这一新定义对今后国内NFT的名词使用具有明确的指导意义。
《三协会倡议》强调,坚决遏制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从严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自觉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1.不在NFT底层商品中包含证券、保险、信贷、贵金属等金融资产,变相发行交易金融产品;
2.不通过分割所有权或者批量创设等方式削弱NFT非同质化特征,变相开展代币发行融资(ICO);
3.不为NFT交易提供集中交易(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持续挂牌交易、标准化合约交易等服务,变相违规设立交易场所;
4.不以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作为NFT发行交易的计价和结算工具;
5.对发行、售卖、购买主体进行实名认证,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发行交易记录,积极配合反洗钱工作;
6.不直接或间接投资NFT,不为投资NFT提供融资支持。
为何”三协会“会选择这个时候发出这样一份倡议?
艺术品、游戏、币圈化、元宇宙……持续狂欢之下,NFT产品正在偏离本身价值,且这种炒作已经蔓延至上市公司和二级市场(这里指在证券发行后各种证券在不同的投资者之间买卖流通所形成的市场),如前文提及,腾讯、阿里、网易、京东等互联网巨头已纷纷入局。有些国内NFT交易平台宣称“合规交易”、“人民币结算”等,但目前国内对于NFT的法律性质、交易方式、监督方式等尚未明确。
在本刊采访中,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研究员、艺术市场资深研究学者季涛先生认为:”NFT的金融化现象在国外市场是普遍现象,国外NFT艺术多发行在公链上,且可以随意转让和再次销售,NFT艺术本身的文化价值湮没在金融化之下。‘炒作、洗钱、非法金融活动’是海外NFT平台操作中出现的现实问题,海外大部分NFT市场的参与者并不都是出于喜爱而收藏NFT艺术,而是像炒作虚拟货币一样进行着投机,快进快出,赚钱就跑。显然,国内金融机构不希望看到有人打着NFT艺术金融化、证券化的创新旗号,建立平台对NFT产品进行‘击鼓传花’式的炒作,在损害多数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谋取不义之财。”
比如在海外NFT平台上迅速被转卖的猴脸熊、无聊猿,轻松就能获取高额差价,这增值速度已经秒杀许多真实的艺术藏品。
“前些年,国内就曾打击叫停过各地文交所对某些艺术品、邮币卡进行类证券化交易;再结合到海外的NFT交易现象,低价买入,高价卖出。很多玩家都心知肚明这是场击鼓传花的游戏,但他们都认为自己不会是那接盘侠,那么最后被割韭菜的又会是谁?国家就是吸取了前面的教训,三协会提出《倡议》防范于未然,避免出现同样的操作。“季涛先生解释。
这放在艺术收藏领域解释就是:“不能将NFT艺术品进行抵押贷款或直接、间接上市融资,不能将NFT艺术品分割成小块向大众融资,不能用任何虚拟货币支付NFT艺术品,不直接或间接投资NFT,不为投资NFT提供融资支持。”
另据《2021年度艺术市场报告》,2021年全球传统拍卖平台上共成交近300件NFT作品——成交率高达88%,总揽金2.32亿美元;国内文博类数字藏品皆是在发售后迅速售罄,甚至一件难求已成为常态;除了艺术领域,NFT是全方位“挤”进大众视野,服装、汽车、娱乐、房地产……这里面的蛋糕有多大,请自行消化。
“随着NFT应用的推广和流行,未来NFT的铸造、发行、销售、流转都会有监管的介入,NFT的法律性质、交易方式、监督主体、监督方式将逐步明确。”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兼首席数字经济学家陈晓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也认为:”《倡议》中的六项行为规范基本断绝了国内数字藏品金融化的可能。这对于发挥数字藏品本身的文化艺术价值是重大的利好消息。同时现有的致力于发挥数字藏品文化艺术价值的平台亦无须过分紧张,只要相关企业合法合规运行数字藏品平台,不开展或变相开展ICO行为,便不存在相关的法律风险。“(参考自观火实验室 《十余位资深专家重磅解读:三大协会发文遏制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
值得欣慰的是,《倡议》整体上肯定了NFT平台的积极意义——“NFT在丰富数字经济模式、促进文创产业发展等方面显现出一定的潜在价值”,而《倡议》只是倡议,并非监管部门的政策和文件,并无任何法律效力。唯有积极梳理边界,NFT才能在中国实现良性和健康发展。
03
对NFT艺术未来发展有何影响?
“三协会”这回给NFT戴上的紧箍咒,已经让NFT艺术市场开始冷静思考,本季春拍中,国内外拍卖行也放缓了NFT艺术拍卖的脚步,与去年一窝蜂的涌进市场或大肆宣传形成鲜明对比。
这会让NFT艺术发展脚步放慢吗?答案是:不会!
“不影响创作,影响的是准备大干一场进行炒作上市的人。”季涛认为,这些规定的主要目的在于防范NFT面向大众的金融化和证券化运作,但并没有限制其艺术创作与普通交易。艺术家创作NFT作品还是被鼓励的,NFT艺术市场的形成也不会被限制。
现阶段国内NFT艺术市场最大挑战在于,如何让更多的人认识NFT艺术。相比海外,国内对NFT艺术的认知还是很少。“艺术收藏有自己的规律,欲速则不达,藏家接受这类植根于虚拟空间里的艺术形式还需要时日。NFT艺术市场的成长壮大需要的是数字艺术植根入人心,市场的真实需求都是从认知一步步培养起来的,怕的就是那些暴涨暴跌,大资金进进出出。国内不被允许的只是如海外那样将NFT当作虚拟货币爆炒的行为。”季涛表示。
在小编看来,中国NFT艺术市场的发展需要构建一个完整的生态:首先需要有大量的创作者生产好的NFT艺术作品,而目前大多数艺术家的观念还没有跳出传统的创作模式;其次,要有正规的NFT交易平台和交易市场;第三,要有良好评价体系,现在对NFT数字艺术品的各方面定论还较早,还需要更多的观察、探讨和时间检验。
此番官宣的连续动作,侧面说明国家不会任由数字藏品和NFT野蛮生长,而是希望其能在发展中不断自我调整和修正。这一剂清醒剂,也让我们学会从更高更全的视角和格局去理解NFT。
最后友情提示:小伙伴们需谨慎投资数字藏品,警惕因盲目跟风炒作产生的风险。
参考资料:
元飞船 《深度 | 文物原型数字藏品会被禁吗?》
观火实验室 《十余位资深专家重磅解读:三大协会发文遏制NFT金融化证券化倾向》
雅昌艺术网 《应金飞:NFT的边界》《季涛:《三协会倡议》对未来NFT艺术发展的影响》
编辑|余一
图片|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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